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5-04-08 11:01:09
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10篇

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10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好的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1

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的民生工程,为确保我区人口早教工作和独生子女培养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积极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xx—20xx年人口早期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根本措施,也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和协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区、镇(街)、村(居)计生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增强抓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区、镇(街)要成立早期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并制定具体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方案,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摆上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人口计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早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早教工作水平。

二、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试点工作

为确保人口早教工作的开展,要抓紧起草制定《集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等。今年,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立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示范点。先在集美区实验幼儿园建立早教指导中心并建立示范点,摸索人口早教工作经验,然后再全区各镇(街)普及。

三、整合各类资源,健全服务网络

充分利用、依托、整合现成的公共资源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逐步搭建区、镇(街)、村(居)三级早教服务网络,本着辐射家庭、家园一体(以家庭教养为主、以婴幼儿服务机构为辅)的目标,加强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挥早教服务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为辖区内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系列、全程、综合服务。

四、依托载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依托“四个载体”,加大对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提高科学育儿技能。依托节日宣传。利用元旦、春节、“六一”儿童节、“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传统节假日和计生纪念日,举办广场宣传服务活动,广泛宣传生殖健康和科学;依托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台、集美区基层计生网站等媒体开设早教专栏,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青春期性健康知识、新婚知识、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等;依托阵地宣传。利用人口文化园、生育文化园、婚育新风园等大力宣传人口文化、婚育新风尚,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依托宣传品入户宣传。围绕群众的所需所好,区、镇(街)、村(居)计生部门继续制作含有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保健、青少年健康等知识的计生宣传品,印制早教和“三优”宣传册,结合计生工作人员和协会小组长的入户随访工作,进村入户广为发放,将科学育儿理念传播到每家每户。

五、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入户访视

认真组织开展人口早教专业知识培训,使计生管理员和协会小组长初步掌握人口早教基本知识和如何入户开展工作,让群众了解人口早教的基本知识、基本要求和基本做法,满足群众的咨询需要。结合宣传访视开展对有出生缺陷的发展迟缓儿童的初级筛查,帮助父母尽早发现有健康问题的婴幼儿,及时送到专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六、加强沟通协调,稳步推进工作

人口早期教育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必须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和前瞻性。要主动联合卫生、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和社会早教机构,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形成部门之间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口早期教育工作。

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xx街道计生协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国计生协七届五次理事会精神,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计生工作中心,深刻认识新的人口形势,坚持“三个服务”,突出群团组织的优势和特色,抓实抓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做大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不断提高计生协工作法治化水平,增强计生协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规范计生自治公约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计生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维护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切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宣传计生工作法治新理念,增强群众守法的意识,通过计生自治公约,规范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行为,提高计生协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强化村两委和村民落实计生自治公约,提高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充分发挥计生自治公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政府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推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的有机融合,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相关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建立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抓好计生协组织和队伍建设

加强对村(社区)等基层计生协会工作的指导,探索开展 “特色会员小组”建设,推进基层会员小组与“网格”的对接,注重发挥会员在“网格”服务中的作用。抓好硖东社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的建立,在已组建的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中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宣传服务活动,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效发挥计生协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与理事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发挥好理事作用。发展并规范计生协志愿者队伍,提升计生协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三、做大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

生育关怀行动是计生协开展服务的重要抓手,将生育关怀行动与创建幸福家庭关爱工程有机结合,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一)深入开展“两进”活动。按照 “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幸福指数、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幸福家庭关爱工程,把培育典型、打造生育关怀行动品牌作为提升工作层次和质量的有效手段。

(二)广泛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活动。探索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救助活动,通过电话、走访、参与活动等方式,给予多方面的关怀与帮助。以专业社工服务手法,在心理疏导、情感关怀、就业帮扶、法律帮助、生活关爱、 ……此处隐藏8012个字……先照顾减免学杂费。

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篇10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大力下移工作重心,着力推动强基提质,全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一、**年度工作总结

(一)工作效果

统计数据准确化。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主动报实出生人口等统计数据。截止9月30日,全县共出生9904人(其中:男孩5332人,女孩4572人;一孩5055人,二孩4119人,多孩730人),人口出生率11.34‰,死亡3682人,死亡率4.22‰,人口自然增长率7.12‰,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81.96%,全员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6.41%,出生人口性别比116.62;落实节育手术9795例(其中:结扎1287例,上环7944例,皮埋157例,流引产407例)。修正全员人口数据23.94万条,全员人口数据逻辑准确率99.99%,数据完整率99.94%;采集录入全员流动人口24.75万,高质量做好PADIS系统、乡镇智能客户端信息双向协查反馈,流动人口“一盘棋”网络协作到位率100%,信息反馈率100%,重点信息反馈率100%。

2.优质服务精细化。

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以下简称“国免”项目),截止9月30日,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164对,目标人群覆盖率86.75%,评估高风险606人,全部进行了优生优育指导,早孕随访率99.51%,妊娠结局随访率99.93%,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合格率100%;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68人参检,查出染色体异常3例,有效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经严格鉴定后确定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147人(其中20xx年新增20人),全部得到康复治疗。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16例,确定15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9.73万人次,减免费用12.6万元。

3.依法治理常态化。

依法治理生育秩序,法院强制执行计生非诉案件102起,查处并已结案“两非”典型案件3起。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做到宣传、服务、执行三到位,共发放“单独两孩”《再生育证》204本。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审查单位362个、个人6149人,否决单位1个、个人29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执业,全县未出现因违法行政或违法执业而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或恶性案件,未出现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和群众合法权益。近10年来,实现涉计生事件零上访。

4.利导政策长效化。

县委、县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桂发〔20xx〕5号文件规定的“23条计生利导政策”,有几项优惠政策在全省都是少有的,如:实行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加一个“A”的政策,可为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家庭免去借读费1.12万元。截止6月30日,采取“直通车”的形式由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计生利益导向资金413.52万元(农村奖扶资金212.4万元,特别扶助资金130.56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25.5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45万元),其中县财政在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提标发放计生利导资金188.47万元。县财政每年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0多万元,截止9月30日共录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152人,10月1日前已发放奖励金61.2万元。为确保执行政策的严肃性,对一些改制企业提前退休的人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再发放到位。同时,县计生协会开展了具有特色的生育关怀一帮一、进校园、抗灾救损、走访慰问等活动,扶助1878户贫困计生家庭,发放扶助金131.12万元。全县63户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补偿时享受“增加一人份额”政策资金3.78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强化保障措施。

高位推动,统筹决策,全力强化计生工作基本保障。20xx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8次专题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14大类23个具体问题,召开4次全县性的大型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乡镇(街道)和县级主要领导联系后进乡镇制度。坚持“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总体原则,确保人口计生财政投入逐年稳定增长。20xx年县本级计生经费计划投入20xx.33万元,比20xx年财政计生经费实际投入1840.24万元增加239.09万元,增幅12.99%。县委、县政府在县财政资金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优先保证计生利益导向经费和计生工作保障经费,预算奖扶、特扶、“国免”项目配套经费、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计生利益导向资金共406万元;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625万元;新增 “抓基层、抓基础”活动经费100万元,今年县乡两级已投入157.6万元改善村级计生服务条件;预算“国免”项目和整治“两非”专项经费各30万元,流动人口专项经费86万元。从20xx年开始,将村组计生信息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0元由县乡两级按6:4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预算组计生信息员工资114.1万元,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县委书记廖桂生、县委副书记、县长庹登军等主要领导多次参加全县计生工作重大活动,采取召开计生工作现场推进会、蹲点指导等办法,经常专题听取汇报,经常过问计生工作,深入联系乡镇(街道)及计生综治部门抓调研、抓督导、抓整改、抓落实。在5月30日召开的全县计生工作推进会上,县委书记廖桂生特别指出:“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不重视等于对自己的政治前途不负责”。为此,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引起了警醒、引起了共鸣,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了“五抓”:理直气壮大胆抓、突出重点扎实抓、讲究方法善于抓、保证力量常态抓、全面部署统筹抓,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群众响应”的良好格局。

(2)强化考评创新。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计生工作责任,从20xx年起县综合评价中对乡镇(街道)、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人口计生(计生协)工作考评分值确定为5分,占考评总分值5%;20xx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对乡镇(街道)和县直计生综治单位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与16个县直主要计生综治单位签订计生综治工作考评责任书,将涉及省计生考评相关县直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县综合评价总分中予以加分或扣分,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和严格考核强化县直计生综治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扩大计生工作“一票否决”范围,将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和县人口计生委联系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职工纳入“一票否决”的问责范围,强化县乡干部责任;把村级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与村级工作经费和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的绩效工资挂钩,制定严格的村组计生信息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强化村级管理考核,努力做到工作责任到村、制度落实到村、服务延伸到村、奖罚兑现到村,着力增强村级干部抓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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